根據婚姻法贈送小三財產的行為無效
作者: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6/12/28 21:13:22
法官說,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獲財產,除有特殊規定外,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應為無效行為。阿海贈送“小三”財產,損害了阿芳的財產權益。而且,由于第三者是無償取得財產,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甚至多數情況下這種贈與是違反公序良俗的。因此,贈送“小三”財產的行為理當認定無效。
此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于共同擁有的財產,在共有關系沒解除的情況下,一般情況下是不應分割的。所以,無過錯配偶方完全有理由要求“小三”返還受贈的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