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要精神損失費嗎
作者: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7/3/28 8:11:04
離婚可以要精神損失費嗎
既然法律中并沒有規定需要對青春做出損失賠償,但是如果青春損失是精神損失的一種類型,青春損失費是不是就可以以精神損失費的名義立足了呢?
一般而言,青春損失費不屬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范疇。根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的范圍是:
1. 侵害他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給他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2. 侵犯監護身份權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給監護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3. 侵害死者人格權或非法利用、侵害遺體、遺骨給死者近親屬造成精神損害的;
4. 滅失或毀損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損害的。
符合以上范圍情形的則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不符合以上范圍情形的則不得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上一篇: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怎么幫?
下一篇:凈身出戶協議現在是否有效